李春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区域性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经验》
摘自《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1月第30卷第1期
摘要: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遗产保护体系中,还没有专门针对“文化生态区”的保护项目,但近年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常强调并倡导在全球探索生物和文化多样性的多维度(不可移动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可移动的文化遗产,文化产业中的文化表达多样性)保护方式:强化文化与自然遗产的关系;扩展文化遗产的概念,纳入“非点状”整合式遗产;强调遗产对文化认同、经济发展和社会整合的重要作用是其生命力的重要保障。这些经验对我国“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