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多民族文化遗产与文化凝聚协同创新中心自2013年11月正式成立以来,积极推动各项协同创新工作的开展,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四川大学关于支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建设的办法》(川大社科[2013]20号)文件指出,四川大学2011培育中心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协同高校之间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的改革,开展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的全面合作,鼓励实施研究生联合招收、联合培养,建立协同高校之间研究生课程开发、导师互聘机制等,以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由此,本中心依据上述文件精神,计划启动中心协同单位人才培养协同创新实施方案。
本方案计划于2014年启动第一阶段工作,自2014年度秋季学期开始,聘请协同单位专家担任文学与新闻学院硕士生导师,开展人才联合培养,并在今后逐步推进四川大学与各协同单位之间实行硕士研究生导师互聘、研究生协同培养的工作。
具体实施办法初步拟订如下:
一、导师聘任
中心牵头单位四川大学聘请各协同单位专家(原则上需有硕导资格)担任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并在本校(本院)研究生招生宣传介绍中列出聘任导师名单和简介。
二、硕士研究生指导方式
可采用三种方式:
1)协同单位导师直接招收硕士研究生(单独指导制);
2)协同单位导师与本校导师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双导师制);
3)条件允许的单位可争取为毕业生授予双(硕士)学位。
具体招收方式根据协同单位聘任导师需要并结合本校实际进行整体安排。
三、2014年秋季聘任导师招生计划
1)2014年秋季学期起,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计划拨出20-30个硕士研究生名额,分给各协同单位开展联合培养工作。
2)每协同单位可推荐2-3名导师参与此项工作。
3)每位受聘导师可指导1-2名硕士生。
4)受聘导师按有关计划指导学生在读期间的学习调研和毕业论文的写作。
四、具体培养方式
1)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将于每年的9月举办师生见面会,开展导师和新入学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工作。
2)加入协同创新培养方案的硕士研究生应于第一学年在川大完成基础课程学习。自第二学年起,可跟随聘任导师进行学术研究和实践,到聘任导师所在高校或研究机构访学,也可参与导师主持的相关项目研究。
3)受聘导师也可到川大进行短期或长期授课。